但是這已經不在二人的考慮範圍當中。
繼續往南,還會有一線生機。
而留在清苑縣城,唯一的結局隻是被龍魂軍給剿滅。
更何況他們二人都清楚。
東瀛國馬上就要對大夏國發動滅國之戰。
屆時東瀛國會組織起數百萬軍隊在大夏國南邊的滬市進行登陸。
甚至如果兩人以及各自的嫡係部隊運氣好的話。
能夠在南逃的過程中稱到東瀛國對大夏發動滅國之戰的那一刻。
那麼他們自然而然能夠得到東瀛國倭軍部隊的支援。
等到那時二人就可以算得上是真正得救了。
此時龍魂軍的炮火已經蔓延到了清苑縣城內。
聽見了城內不斷傳出的炮火聲。
川島南雄和田中巴狼兩人以及各自麾下的士兵們紛紛臉色一變。
向南撤退的步伐也不由得加快。
是等到他們率軍從清苑縣城南門中出城時。
等待他們的是南門處不遠一輛輛99a式主戰坦克以及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
看到這一幕,川島南雄和田中巴狼二人紛紛傻眼。
這一次龍魂軍第一、第二作戰旅除了留守在燕京城的部隊之外。
都是由楊成親自率隊前來。
在得到了情報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等殘存的夏北方麵軍部隊,已經撤退到了清苑縣城方向。
楊成就馬上帶著董瑞陽以及代建榮等人紛紛趕了過來。
早在對清苑縣城發動進攻以前。
各個部隊就已經先行一步對整個清苑縣城形成了包圍圈。
隻有北門發動進攻。
其餘城門方向則是已經設好了埋伏圈。
迎接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的是一字排開的50輛99a式主戰坦克以及50輛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
以及5輛05式155自行榴彈炮和5輛03式遠程火箭炮,以及五架武直十武裝直升機。
在看到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帶著1萬多名嫡係部隊從清苑縣城的城南的城門口附近出現。
50輛99a式主戰坦克以及50輛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
毫不猶豫地朝著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的部隊進行開火。
03式遠程火箭炮以及05式155自行榴彈炮也火力全開。
‘颼颼颼’。。
一時間無數的炮彈如同雨點般朝著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的部隊飛了過去。
數不清的炮彈落在了川島南雄和田中巴狼的部隊當中。
一時間密集的爆炸聲驟然響起。
無數的硝煙以及火光將整個城南都給淹沒在內。
好在在當初倭軍進攻清苑縣城的時候。
清苑縣城的百姓就已經被宋明達和林思淼他們的大夏軍第二十六軍給疏散走的。
因此龍魂軍才可以如此肆無忌憚地發動進攻。
無差別的飽和式攻擊,迅速將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的部隊淹沒。
隻見一名又一名的倭軍士兵被炮火擊中,頓時一名又一名的倭軍士兵身體被高溫和巨大的衝擊波波及,身體裂成了無數碎末。
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高速轉動的機炮射出的子彈也形成了一道又一道的密集火力網。
將一片又一片的倭軍士兵給攔腰截斷。
成片成片的倭軍士兵倒下。
一時間整個清苑縣城城南處頓時成了一片屍山血海。
宛如人間煉獄一般。
無數的倭軍小鬼子在不斷的哀嚎聲中失去了生命。
此時的川島南雄以及田中巴狼二人也已經陷入了絕望當中。
很快一枚炮彈落在了二人的腳下。
最大的爆炸,無情地將二人吞沒。
等到硝煙散去。
原地早已經沒有了二人生還的跡象。
有的隻是地上的一灘血水以及滿地的屍體碎塊。
很快一輛輛99a式主戰坦克以及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沿著清苑縣城的各個城門口處開進了了清苑縣城當中。
一架架武直十武裝直升機也從殘破不堪的城牆上空掠過。
直接朝著清苑縣城的城內飛去。
緊接著一隊隊龍魂軍士兵全副武裝的跟在了99a式主戰坦克的身後衝進了清遠縣城。
所有龍魂軍將士在清苑縣城內和倭軍士兵展開了殘酷的巷戰。
沒一會兒,倭軍殘餘部隊就在龍魂軍的強大火力壓製下被打得丟盔棄甲。
一名名倭軍士兵倒在的血泊當中。
很快,數輛99a式主戰坦克以及10餘輛04式履帶式步兵戰車以及上百名全副武裝的龍魂軍士兵也來到了7號倉庫附近。
更是發現了正在激烈交戰的進攻7號倉庫的倭軍部隊以及倉庫內的大夏軍守軍。
在看到一輛輛強大的坦克戰車出現在了眼前。
正在瘋狂進攻7號倉庫的倭軍部隊等人紛紛傻眼。
他們一眼就認出了這些坦克戰車。
以及在坦克戰車掩護下,朝著這邊衝過來的士兵。
赫然全都是令他們一生難忘,從心底感到恐懼的龍魂軍。
“是.......是龍魂軍!”
不知何時,一名倭軍士兵大聲喊道。
其餘人也全都紛紛反應了過來。
全都不由自主停下了手中的攻擊。
一臉驚恐的看向了遠處的龍魂軍。
一時間整整4000多名倭軍士兵愣在了原地。
他們早已驚慌到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甚至連開槍反擊的勇氣都沒有。
就在4000多名倭軍滿臉驚恐愣在原地的同時。
龍魂軍將士們卻沒有停止腳步。
麵對倭軍部隊,他們的一貫作風就是不留活口,從不接受投降。
即便是這4000多名倭軍士兵,其中絕大多數已經嚇得丟掉了手中的槍支彈藥。
更有一部分人已經不自覺地舉起了雙手想要投降。
但是龍魂軍戰士們沒有絲毫理會。
很快無數的炮彈以及子彈朝著這4000名倭軍士兵身上飛了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