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陸繹的整頓下,宮禁確實比之前嚴格多了,所以雖然有給事中彈劾陸繹挾私報複,但是朱載坖並沒有多在意。
而從南京發來的一份奏疏還是引起了朱載坖的注意,這是督師南京大學士張居正和南直隸巡撫楊繼盛聯名發來的奏疏,主要是向朱載坖匯報在蘇鬆實行考選小吏的情況。
在張居正、楊繼盛的主持下,蘇鬆兩地的府縣衙門從秀才中考選小吏,試行一年之後,張居正、楊繼盛認為這些考選的小吏足夠勝任衙門中的各種事務,請求朱載坖推廣這種製度。
當然,張居正和楊繼盛也提出這種製度的不足之處,其一是現在大明的小吏是不允許參加科舉的,這使得參加吏員考選的秀才多是久試不第的秀才,年齡都偏大,不利於州縣衙門的運作,針對這個情況,張居正和楊繼盛建議,效法宋代的鎖院試製度,允許這些有功名的吏員繼續參加科舉。
其二就是現在吏員的上升渠道實在是非常有限,吏員幾乎是無法等到晉升,甚至遷轉為官,在這種情況下,吏員很容易就會腐敗,謀取錢財,所以張居正等人認為,應當遵循唐宋之意,允許吏員積勞成考,考滿入流,由吏員升遷為官,打通吏員的晉升渠道。
對於他們兩人的奏疏,朱載坖沒有第一時間禦批,而是先下內閣,令內閣諸位閣老商量之後,報朱載坖,然後再作決斷。
對於張居正和楊繼盛的奏疏,內閣的分歧是相當之大的,李春芳、陳以勤是堅決反對的,他們認為雖然朝廷講求三途並進,但是吏員升遷為官,應當是特例而非製度,如果吏員們經過考課,可以順利升遷為官的話,那舉人、進士們皓首窮經,豈不是成了一個笑話。
在李春芳他們的眼中,吏員始終是卑賤的行業,李春芳說道:“宋史曾言,吏人皆士大夫子弟不能自立者, 忍恥為之。”
言下之意就是吏員出身卑賤,當他們升遷為官,有失朝廷體統。
而高拱、郭樸則認為吏員循例升遷,符合三途並進之策,而且根據唐宋的規矩,吏員要想遷轉為官,需要嚴格的考核和漫長的時間,以唐代為例,吏員正常是八考入流,甚至有些時候是十考入流。
也就是說,最少需要八年,吏員才能升遷為官,而且時間並不是唯一的要求,按照唐代的規定,八考六上,才能升遷為官,從流外升入流內,也就是說在八年的考績中要有六年達到上等才能升遷,同時在這八年之中,不能有下等考績,隻要有就不能升遷,僅僅勞數夠,勞績不足,還是不能入流。
而且即便是升遷,擔任的官職也是很低的,唐代吏員入流敘官為本司主事及上縣尉,大明應該也是如此,吏員升遷也就是九品或者八品,基本上就是擔任巡檢、主簿等州縣的佐貳官,而進士出身就是七品,這是吏員出身遠遠不能及的,所以高拱等人認為張居正的辦法可以施行。
高拱和李春芳互不相讓,內閣不能達成一致,也隻能將內閣的意見如實陳述,於是朱載坖將張居正的奏疏下部議,交吏部商議此事。
吏部尚書楊博收到奏疏之後,也是大為震驚,雖然之前張居正等人在蘇鬆試行考選吏員,但是沒有想到他們玩的這麼大,要打通吏員的升遷渠道。
楊博沒有立即上疏或者召集吏部官員商議此事,而是首先查看了大明吏員的考核、升遷方式,大明一樣對吏員有考核,大明吏員的服役期限遵循三年一考,六年兩考,九年三考的製度。
對於大明的吏員來說,九年三考試極為重要的,吏員三考期滿後,要參加由吏部堂上官主持的考試, 即京考。京考就決定了這些吏員能否遷轉為官。
朝廷對於京考也是十分重視,京考由吏部通引於內府,會同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出題,南北類試。錦衣衛堂上官、監察禦史、六科給事中監試。考其義理粗曉、行移得當、書劄不謬者授以職事,考不中者罷歸為民。
後來隨著科舉被視為正途,朝廷對於吏員就更加的不重視了,京考流於形式,即便是通過京考,也不能任職,吏員出身,沉淪下僚已經是常態了。
成化時的大學士丘浚曾經說過:“吏員資格,其崇者止於七品,用之為佐貳、幕職、監當、筦庫之職。非有保薦者,不得為州郡正員。”
吏員出身在大明官場所受的歧視,可見一斑,連楊博這個吏部尚書都不記得還有京考這件事情,可想而知現在大明,吏員們是個什麼處境。
大明儒吏兩分,吏員仕途難以通顯,一般隻能充任下級官員,像禦史這些很容易遷轉的職務,基本上都被科舉出身的官員所壟斷了。
之前的左都禦史周延就曾經說過:“古者用人,雖不專一途,然禦史朝廷耳目之寄,須用有學術、識達治體者,安可用吏?刀筆吏知利不知義,知刻薄不知大體,用此徒任風紀,隻使人輕視朝廷。”
除了禦史這樣的清貴職務之外,對於吏員出身的上限,也有了潛規則,吏員出身者不得任知府基本成為大明官場的潛規則,大多數吏員考滿隻能擔任八品以下的佐雜官,他們除非有特別突出的貢獻與大的成就,不得遷擢,上升空間小,很難做到高官。
像大明初年況鍾以小吏出身,還能夠升任蘇州知府這樣的要職,在現在顯然是不可能的了。
楊博將這些情況匯總之後,上奏朱載坖。朱載坖在收到了這些資料之後,本來準備立即召集重臣們商量此事,但是在京的官員們顯然已經聽到了風聲,開始向朱載坖上疏陳述此事。
官員們普遍認為這些吏員道德水準堪憂,讓他們為官會影響朝廷的臉麵,所以希望朱載坖不要改動祖宗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