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內閣則例之外,朱載坖還要求製定六科則例和選官則例,六科則例自然是要要求六科的執掌和各種禁止性的規定,主要是要求六科迴到之前的天子近侍的地位上來。
而選官則例則是針對大明混亂的選官製度,大明的選官,尤其是文官的晉升看似有嚴密的製度,實則根本沒有什麼一定之規。
就文官的選拔任用而言,雖然大明規定的銓選機構是吏部,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內閣、科道甚至其他的官員和部門對於吏部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廷推、會推又沒有一定之規,吏部的銓選之權沒有保障。
現在朱載坖既然要厘清個衙門的執掌,作為六部中最重要的吏部肯定是要首先明確的,吏部的銓選職能主要是由部推和部選實現的,按照大明的舊製,京官五品以下及在外四品、非方麵者,則吏部先定其職任,然後奏聞,吏部部選的對象主要是聽選官和考滿官員。
朱載坖認為,以前的製度還是過於寬泛了,對於什麼官缺應該怎麼推選,還是沒有一定的規定,朱載坖在和閣部重臣商量之後,認為把大明的官缺分為三等。
第一等是部選官缺,兩京侍郎、少卿、僉都禦史以下,地方布政使、按察使以下,軍中總兵、都指揮使以下,由吏部會同相關衙門,如兵部等按照官缺選任官員,然後具折陳奏,由皇帝聖裁之後予以批準。
第二等是推選官缺,地方布政使、按察使、巡撫、總督、總兵、提督、兩京六部尚書、侍郎、少卿、正卿、僉都禦史、副都禦使、都禦史等,還有順天府尹、應天府尹、南北直隸的知府、各省會的知府,軍中的總兵、都指揮使等都屬於推選官缺,即由吏部召集相關衙門的官員,以投票的形式,選出正副推,由皇帝圈選人選。
第三等就是簡任官缺,內閣輔臣、六科給事中、經略督師、提督、近侍官員、總協京營戎政、內廷太監、京營、親軍諸衛指揮使、參將以上將領、錦衣衛堂上官、詹事府、翰林院官員,這些都是皇帝的天子近臣,直接由皇帝下旨任命,與吏部無關。
當然,朱載坖雖然將內閣輔臣列入了簡任官缺,但是朱載坖還特別規定了內閣輔臣的選任形式有兩種,第一就是直接由皇帝特旨任命,第二就是由皇帝下旨,由吏部召集在京四品以上官員會推人選,然後由皇帝圈選。
這樣人事權該迴歸吏部的迴歸吏部,重要的崗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內閣沒有人事權,隻有建議權,這樣的話,一直飽受打擊的部權稍有好轉之勢。
除了對選官規則加以重新規定之外,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禁絕朦朧推升,朱載坖首先下旨,禁絕朦朧推升,再有朦朧推升者,涉事官員立斬不饒。
所謂朦朧推升,主要就是針對這些言官的,一旦言官因為上疏言事被貶謫懲處之後,其同黨為了撈這些被貶謫的黨羽,就發明了所謂的朦朧推升,推升就是指官員尚未考滿就予以升遷,但是這些官員們為了黨爭,還搞出了所謂的朦朧推升,這就更加惡心了。
他們利用大明京官和外官之間的品級差距,再加上頻繁的舉薦升遷,使得這些本來被貶黜的官員反而迅速升遷,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李三才了,萬曆十一年,李三才不過一個禮部主事,後升任戶部郎中。後來魏允貞因為議論朝廷、違背輔臣意思而遭到皇帝責備時,李三才抗旨為他申辯,結果被貶為東昌推官。隨後李三才一路升遷,從南京禮部郎中、山東僉事、河南參議、南京通政參議、大理少卿等職。
到右僉都禦史總督漕運,李三才用的辦法就是朦朧推升,在每個崗位,李三才都沒有幹滿過二年,先是在地方推升,因為這個時候他才剛剛被貶,皇帝對他有印象,不能太過於高調了,從東昌推官就升任南京禮部郎中,看起來是個閑職,畢竟南京禮部能有什麼實權呢?
但是這一步是很關鍵的,這是解決李三才的品級和京官待遇問題,南京也是京,南京官員同樣也是京官,李三才的第二步就是從南京禮部郎中升山東按察僉事,從正六品升任正四品,這就是京官外放的正常待遇,也是李三才為什麼要在南京禮部郎中這個位置上過渡的原因。
解決了四品的品級之後,就是想辦法調任京官了,從按察僉事調布政司參議,然後再次迴到了南京,擔任通政司參議,看起來又是一個閑職,但是此時李三才已經從地方的四品變成了四品京官了,要知道大明一向就是京官大三級。
之後就是一番操作之後,從通政司參議調大理少卿,積攢資曆,然後從大理寺推升到都察院,雖然仍舊是四品,但是正四品的右僉都禦史已經具備了外放擔任督撫的資格了,於是在同黨們的推升之下,李三才得以順利出任總督漕運。
一個被皇帝貶謫的六品主事,居然就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擔任總督漕運這樣的要職,真是咄咄怪事!
這也是朱載坖要禁絕朦朧推升的原因,朦朧推升就是黨爭的工具罷了,朱載坖在選官則例中明確規定,凡是被貶謫的官員,在考滿之前,一律不允許推升。
不管是部選、推選還是簡任官缺,在介紹候選官員的時候,都必須將官員受懲罰的情況以藍筆添注在官員的簡介上,供皇帝參考。
凡是因為失職、貪墨、妄言等事情被貶謫的,考滿之後,升遷順序排在同級官員最後。
朱載坖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要糾正現在官場的風氣,各級官員為了出名搏位,大肆妄言,以受貶謫、挨庭杖為榮,朱載坖就將這些事情與他們的前途聯係起來,看他們還敢不敢放肆妄言,沽名釣譽。
接下來就是製定六科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