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城人民檢察院以x檢刑x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居延犯強奸罪與非法拘禁罪。”
“經審理查明,x年7月10時許,被告人居延脅迫被害人連荷同車,到達九溪區九號別墅,采取拖拽、非法拘禁、虐待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依據《刑法》第236條與第238條,被告人居延構成強奸罪與非法拘禁罪。”
“因被告人患有間歇性躁狂癥,經司法鑒定,認定其在案發時處於發病狀態,且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主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失共計二十萬元。”
“現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居延犯強奸罪與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如有不服,可提出上訴……”
判決是即時生效的,我愣愣的站在原告席,看著法警給居延戴上手銬。
他淡漠的掃了我一眼,然後就被法警押走了。
雖然隻有三年,但這樣的結果已經給了我足夠的震撼。
這個在我的世界裏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法外狂徒,竟然真的要坐牢了?
他不是無敵的!
他一直看不起我們,現在卻被我們給送進去了!
我媽聽到判決後就喜極而泣,一直哭到退庭。
晏家人在外也聽到了判決,我一出門就被晏落抱了個滿懷。
然後是我媽,晏媽。
晏爸也搭過來一隻手,越過他們拍拍我的頭。
我在他們的包圍下放聲大哭,把這四年的委屈和難過全都哭了出來。
這下,爸爸可以安心的走了吧?
以後,我們就可以變得幸福了吧?
就在我們這邊商量著該如何慶祝的時候,張媽抱著居續,跟居延的律師一起過來了。
居續大老遠就在打量晏落和起哥,到了跟前,她向起哥伸出手:“馬。”
大家都笑了起來。
起哥也微笑著接過她。
之後,大家進了調解室,大師姐和師弟開始確認雙方的責任與權益。
法庭判賠的二十萬,居延要求分期三年支付。
我作為居續的生母,需要在他入獄期間承擔起照顧居續的所有責任,他會按月把撫養費和賠償金一起打給我,但他並不打算放棄撫養權。
師弟又拿出那張馬桶蓋協議,對我說:“居先生放棄了上訴和債權,這份協議已經作廢,你不必還那六百萬了。”
大師姐怕他們反悔,確認後當場把協議撕了。
師弟再次確認了我的賬戶和電話,合上文件夾說:“暫時就這些事了,以後如有需要我會電話聯係,不要拉黑我。”
他說完就走,被大師姐一把揪住:“喂,居延到底在搞什麼鬼?他會這麼老實的坐牢?”
師弟攤手:“鐵證如山,還能怎麼辦?之前我就勸他和解,他死活不低頭。安靜坐牢對他來說是最好的結果,畢竟他是公司的大股東兼高管,這要是上了新聞影響了股價,損失可不止二十萬……師姐,不多說了,我還得迴公司那邊處理事情。”
大師姐說:“你跟我迴帝都吧,我管你一口飯,別再接這種丟人的案子了。”
師弟說:“你怎麼又侮辱我的當事人?”
大師姐揮手:“你還是滾吧。”
“那我滾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