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威和高珊珊兩人一路走走停停的,大概走了快半小時,張威有點走不動了就要求打車直接奔王府井去逛街。
這期間,高珊珊對張威說了很多之前張威不理解的事情。
首先就是高珊珊自己主動說了一下離婚的原因:
高珊珊和她的前夫算是世交,前夫哥大2歲,倆人住的小區不算近,一個在大學東南方向,一個在大學東北方向。兩個人認識的原因是因為兩個人的母親是閨蜜,高珊珊的媽媽和前夫哥的媽媽是從同一個縣城、同一個鎮上讀書出來的,自然而然的一來二去的就越來越熟悉。
兩位母親同樣都是在本市唯一一所大學當老師,等到高珊珊大學畢業,家裏托關係安排到附近的小學當老師去了,大學畢業自然也就麵臨著談戀愛結婚的問題。
巧的是高珊珊媽媽閨蜜家的兒子也沒有對象,高珊珊媽媽肯定知道閨蜜家的孩子是個什麼樣,個子不算高也不算矮,白白胖胖的,從小就老實,沒有給家裏添過亂,學習成績也算不錯,尤其是現在被安排到本市的區政府上班,家世清白、知根知底,肯定是父母給孩子介紹對象的首選。
兩個人一個老師,一個公務員自然算是一個比較不錯的搭配。
高媽閨蜜也對高珊珊有了解的,外表就不多說了,不說多麼驚豔,但是肯定是窈窕淑女、鄰家女孩類型的,同樣的也是知書達理,溫婉可人。
兩位媽媽一拍即合,就決定讓兩個年輕人見一見聊一聊。
雖然高珊珊和前夫很早之前就見過麵,但是由於上了大學以後不在一個城市,再加上沒有畢業之前沒人提過這個話題,所以對於前夫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印象。
等到兩人一見麵後,高珊珊對比了一下小時候對於前夫的印象,發現對方變化不大,再加上雙方父母都比較滿意。
接下來兩人開始接觸,等到接觸半年左右的時候,婚期就定了下來。
在接觸期間,高珊珊的前夫哥可以說對高珊珊任勞任怨,指哪打哪。不光聽話還對高珊珊相敬如賓,戀愛半年期間最多就是跟高珊珊拉拉手。
等到結婚後,兩個年輕人肯定是要住一起的,這時候高珊珊才發現,前夫哥不行......
不是痿,是根本一點生理反應都沒有。
開始高珊珊也沒有當一迴事,等到結婚兩個月以後高媽問高珊珊打算什麼時候要孩子的時候,高珊珊才把這件事說了出來。
也是這個時候,前夫的媽媽也才知道自己兒子,身體有問題......
高爸高媽在大學當了一輩子的老師,思想可以說既傳統又開放,傳統的方麵是等著抱外孫呢,開放的方麵就是自己女兒的生活一點也不幸福;張威這時候插嘴為了一句:“那個幸?”換來了高珊珊一記重拳!
所以當時就勸自己女兒離婚。
前夫哥的爸爸是個正科級領導,在縣城交通局當一把手,傳統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對於麵子看的比命還重要,自然是不同意兩人離婚的。
對著高爸高媽還有高珊珊許諾了一堆的條件,包括車子、房子、金錢等等等等,隻要不離婚同時家醜不外揚,可以說是好話說盡。
這件事就這麼僵持著了,高珊珊對於這件事拿不定主意,畢竟除了睡覺以外,其他方麵前夫最少都能做到了一件事:聽話。
高爸高媽也有點心軟,勸離的態度也有點放緩。
最終讓高珊珊決定離婚的事情出現了,前夫哥生理方麵不行,就從其他方麵找刺激,打牌自然是最簡單最方便的刺激了。
有一天前夫哥謊稱在單位加班,其實是出去和狐朋狗友打牌去了,高珊珊自己在家被三個男人找上門來,來的人高珊珊也都認識,算是前夫的朋友,三人進門後就一個話題:你問問你老公什麼時候還錢?
打發走了三人,高珊珊連夜給自己的爸媽還有公公婆婆打電話,把人喊過來說要離婚。
等到前夫哥匆匆忙忙迴家才發現事情大了......
就這樣高珊珊以完璧之身和前夫哥和平離婚,彩禮和三金沒有退,算是給高珊珊的封口費了,高珊珊把自己的物品帶迴父母家,從此恢複單身。
聽高珊珊講完自己的過往,張威開口說道:“這麼說,你還是個女孩?”張威肯定要裝傻的,要表現出對於這件事的意外。
高珊珊慎重的點頭說道:“你不也是處男嗎?咋啦?你是高興還是不高興?”
張威嘿嘿一笑的點頭說道:“我肯定是高興的啊,這哪能不高興啊,就是我也不能完全算是處男!”
張威壞笑著撓了撓自己的頭。
高珊珊趕緊問道:“你以前談過女朋友?還是去外麵花錢找過那種不幹淨的女人?說,你給我從實招來!”
張威再次嘿嘿笑著開口:“s.h.e.有一首2003年發行的歌叫《super star》你聽過嗎?”
高珊珊:“和歌有什麼關係,你趕緊給我招,別逼我對你上刑!”
張威說道:“你聽我給你解釋啊,《super star》裏麵有一句歌詞是這樣唱的:手不是手,它是我女朋友~”
高珊珊:“放屁,歌詞明明是:手不是手,是溫柔的宇宙!”
隨後高珊珊反應過來了臉色一紅,一拳打在了張威的胸口。
張威順勢拽過高珊珊的手,一把放在自己的手心裏,嘿嘿笑著開口說道:“看來你是聽過這首歌的,嘿嘿嘿,咱們直接打車走吧?我走累了。”
手牽著手的兩人在路邊攔了一輛出租車,直奔王府井而去。
從下車開始,高珊珊主動拉著張威的手,還順勢挽上了張威的胳膊。
上輩子有限的戀愛經曆再加上後期長時間宅在家裏打遊戲,哪感受過這樣的溫柔,張威整個人都不自然了。
高珊珊看出來張威的不自然,笑著開口問到:“你不是聽過《super star》嗎?怎麼了?跟我一起逛街和跟你聽歌,那個更讓你喜歡?”